(相关资料图)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,近期,市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桐庐县流通和生产环节进行了食品监督抽检,共抽检155批次,其中9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。现予以通告(2023年第8期)。
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、糕点、糖果制品、方便食品和饮料等共计72批次:市级48批次,其中3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;县级24批次,其中6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。生产环节抽检了肉制品、饮料、糕点和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等共计83批次:市级62次,抽检项目均合格;县级21批次,抽检项目均合格。
其中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、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:桐庐县城南街道高东副食品店的1批次山药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杭州桐庐氿悦商贸有限公司的1批次长豇豆检出倍硫磷(倍硫磷及其氧类似物(亚砜、砜化合物)之和,以倍硫磷表示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桐庐县城南街道鹏炳水果店的1批次桑葚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和糖精钠(以糖精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桐庐县富春江镇永炜水产经营部的2批次鳊鱼(活体)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桐庐县富春江镇顺才水产经营部的1批次鳊鱼(活体)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桐庐县富春江镇为忠水产经营部的1批次鳊鱼(活体)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桐庐县富春江镇加明蔬菜摊的1批次杭椒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;桐庐县富春江镇徐晓坚蔬菜摊的1批次线椒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。
标签: